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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天价救护车”事件中涉事的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8日晚10时左右,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员工熊宗勇驾驶挂靠于该医院的救护车,以该医院名义私自转运江西省儿童医院患者唐某某至上海市内医院急诊,全程往返路程为1600公里,转运业务收取该患者转运费28000元。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救护车费”公示收费标准为“20元/3公里”,即每公里为6.67元,南昌市至上海市转运救护业务来回路程共计1600公里,按照公示标价计算,应收10672元。因该医院未对案涉救护车及熊宗勇进行有效管理,致使该医院工作人员驾驶救护车转运服务中,在“救护车费”公示标价外加收价款17328元。 “民营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万元”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当事人在6月18日已将多收的17328元款项退还给患者唐某某。 针对医院在其公示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救护车转运费的行为,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涉事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涉事医院在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没收过期药品,对多项违法行为总共罚没87220.86元并上缴国库。 此前报道: 近日,江西一患者救护车跨省转运花费2.8万元一事引发热议。 有网友发帖称,自己五年前有相似的转运经历,不同的是,因未用到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仪器设备,转运费用共7500元。她感激当时帮助她的医护人员,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医护人员都在一心为病患着想。
▲小刘在救护车上 这名网友小刘告诉记者,2020年4月,14岁的她因发烧在当地卫生院就诊,经多次检查未能找出病因,最终转至江西省儿童医院,被诊断为多浆膜腔积液。小刘大部分时间都待在ICU,几天后身体仍不见好转,被下达病危通知书。医生遂建议小刘转院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并告知家属可自行联系民营救护车。 据小刘提供的江西省儿童医院的出院记录显示,出院诊断为多浆膜腔积液原因待查、肝功能异常、骨软骨瘤等。家属要求出院至外院进一步治疗,医院告知相关风险予出院。 小刘记得,转运期间有一名医护人员全程陪同,时刻关注着监测仪的情况。因未用到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仪器设备,转运费用共7500元。救护车从下午一直开到半夜,全程约9个小时,小刘父母结算费用时司机未开收据。 而在前述“2.8万元转运费”事件中,江西省儿童医院的诊治医生为患者联系了南昌赣医医院救护车,同时江西省儿童医院派出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ECMO等相关抢救设备和药品。而携带ECOM涉及费用较高。 在上海接受手术后,小刘病情得到控制。小刘表示,他们一家十分感激江西、上海两地医生,并认为医生的建议是出于对患者的关爱。 几天前看到新闻后,小刘意识到自己的经历与新闻中唐先生孩子的情况相似。“一样的医院、一样的转运,当年那辆载着我的救护车,是我的救命稻草。我相信医护人员也是实打实把病人放在第一位,如果不是他们的建议,我们根本不知道该转去哪家医院。”小刘说。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全国各地急救中心的收费标准不一。南昌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跨省转运病人的基础费用为13元每公里,另外加上831元的医生出诊费,若要病人呼吸机则再加500元,此外无过路费等其他费用。该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有专业急救医生陪同,能提供正规发票。记者查阅北京急救中心官网了解到,使用救护车进行跨省市长途医疗转运,计费里程按照救护车从出发地起至目的地止的实际行驶公里计算,为25元/公里。 多名专家及业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有跨省转运需求的病人选择私营医疗机构车辆的根本原因在于非急救转运市场需求巨大,而目前我国非急救转运市场的正规力量不足。专家建议,构建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体系要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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