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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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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邹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CG***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虎头桥方向沿盐马路往三医院方向行驶,行驶至盐马路东风路口蓝天茶楼门前人行横道处,与从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罗某某发生碰撞,该起事故造成罗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驾驶人的“警惕线”
该起事故不是个例
类似的悲剧时有发生
部分驾驶人以为斑马线不礼让
只是不文明行为
殊不知这更是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将安全意识牢记心中,机动车驾驶人主动礼让行人,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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