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最近带家人到广东和福建旅行,出发之前她通过快递给将要入住的广东汕头一家酒店寄出了一个纸箱,里面装了衣服鞋子、防晒用品和一些药物等东西,等沈女士和家人赶到广东,这个纸箱还没送到酒店。  沈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快递订单,这个快件是从杭州寄往广东汕头一家酒店4月24号下单,4月25号上午10点16分,快递员已取包裹。  当天晚上11点52分,包裹准备从杭州一级分拨,发往东莞一级分拨,此后就没有更新物流信息,订单页面上没有相关站点和快递员的电话。  这一单的运费是五十三块五,沈女士没有进行保价。  她讲述了事情的大致经过,两口子计划带两个孩子到广东和福建去旅行,4月28号从宁波坐飞机出发,先去广东汕头,再去福建玩几天,5月4号回到杭州。  在出发之前,沈女士把一批东西打包进纸箱里,再通过“菜鸟裹裹”下单。  沈女士:因为我们一开始选择飞机,然后行李随机有很多限制,我们想这个天气,防晒和驱蚊药品比较大,托运起来也很麻烦,就想索性把这些东西全部打包好,寄到酒店。包括给小朋友新买的衣物鞋子、大人常穿的衣物、小朋友的防晒用品,还有小朋友早上晚上要吃的药品,还有我个人的饰品。  沈女士说,4月27号她就发现快件还没送到广东,向在线客服反映情况,客服回复“目前属于正常中转中”“预计28号送达”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沈女士多次向快递公司客服反映情况之后,酒店还是没有收到那个纸箱,最后她在汕头当地重新进行采购。  沈女士:第一个客服告诉我是疑似丢件,我当时不认可。第二个专员告诉我是破损,4月29号我在汕头的时候,客服专员告诉我快递烧毁了。 记者:当时买衣服买防晒用品又花了多少? 沈女士:差不多花了一千块钱。  按照浙版《消法》的相关规定“快递物品因经营者责任遗失或者损毁”“事先未申报价值,但事后能够确定实际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且事后无法确定实际价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由经营者按照所收资费十倍的标准,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八百元”。  沈女士表示,结束这次旅行之后她又联系了客服,提供了自己在出发之前和旅行途中两次采购物品的消费记录,还有孩子服用药物的购买记录。  沈女士:他们最高只能给我赔十倍快递费加一百块钱心意金,我对这个结果不认可。 记者:这六百多块钱能弥补你的损失吗? 沈女士:完全不能。 记者:因为快件丢失形成的损失有多少? 沈女士:差不多两千了。 记者:这笔钱是怎么构成的? 沈女士:小朋友的药是生长的药,两个孩子的药已经占了好几百块钱。剩下的到汕头那边补买的一千块钱,还有我从4月初开始买这次旅游需要的东西。  沈女士希望快递公司方面能赔偿自己的大部分损失。 快递公司全国客服 接线员:这边我看是合计补偿635元,您这边是不接受。 沈女士:我不认同你们按照十倍运费这种理赔方式,我要按照货物实际价格,而且之前你们要求我提供清单给你们了。 快递公司全国客服 接线员:可以的,会为您再做反馈。 记者:这个件到底去哪里了? 快递公司全国客服 接线员:我确实看到是丢失,但是无论去哪里,专员这边已经提到赔偿方案。 沈女士:如果能把我的快递找到,原封不动地还给我,我可以既往不咎。如果不能把东西还给我,我丢失的部分和补买的部分没有重叠的这些金额,我会算出来。 记者:大概要多少钱? 快递公司全国客服 接线员:一千多肯定有的。  后来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给记者发来文字回复,其中提到“这位用户通过菜鸟托寄的,个人生活用品包裹确认已丢失”“因用户未保价,且所提供的第三方订单截图,无法证明其有效货值”,公司方面给出的赔付金额是635元。   记者把相关情况反馈给沈女士,她表示难以接受会继续交涉。 来源:1818黄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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