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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新增4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机动车逆行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
交通违法行为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荣县公安局拟在荣县辖区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拟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点位名称及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年12月5日起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荣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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