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平时分享在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的照片和视频,被安徽黄山女子李某玲搬运后冒用身份多年,直到今年8月份被他人举报后才发现。而李某玲用任女士照片和视频假冒其身份所创建的抖音账号,粉丝数竟然还比任女士本人的账号还要多。
9月13日,任女士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8月21日,任女士找到李某玲要求其写保证书并道歉,但事后却发现李某玲竟然继续用任女士的照片再次注册微信账号冒用身份。  李某玲搬用任女士照片的抖音账号 当天,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李某玲,对方告诉记者她确实冒充了任女士,“我跟她道歉过了,这个我没有不承认。”李某玲说她写了保证书道歉,注销了冒充身份的抖音和一个微信号,但保证书是在任女士逼迫下写的,没有法律效应。“她在网上可以说我用她的照片(冒充),但是不可以造谣我是小三、插足别人婚姻、诈骗钱,这个是纯属造谣,我也已经报警了。” 女子抖音、微信里的照片 被他人搬用后冒用身份 8月19日,任女士收到一名陌生网友A的好友申请,对方问她:“有个人冒充你这么多年你都不知道?”任女士大吃一惊,起初还以为是电信诈骗,但当对方发来了冒充者的抖音和微信账号后,任女士惊觉自己被人假冒了身份。网友A告诉任女士,正是因为李某玲假冒身份装扮成“程懿”插足她的婚姻,才导致她和前夫离婚,并且自己也被对方欺骗,曾经真的以为“程懿”的身份是真实的。 “我发的每一条朋友圈都被她搬运了,对方肯定有我的微信。”任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微信里面有几千个好友,最终通过辨别和他人帮助,发现了地址在安徽黄山经营电子烟实体店铺的李某玲就是冒充她身份之人。  李某玲搬用任女士照片的微信账号 任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云南当地公安部门报警,但由于未发现李某玲冒用身份进行诈骗,因此无法立案,只能建议任女士通过法院起诉李某玲侵犯自己肖像权。据澎湃新闻报道,任女士报警的派出所曾回应此事表示,冒充身份在平台发布信息的,可以找平台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获得了事后任女士和李某玲的微信聊天记录,8月21日21点54分,任女士在微信上和李某玲对质,面对任女士的质问,李某玲承认使用任女士的照片冒用了身份并道歉,但同时也表示没有通过这个伪造的身份诈骗。“(网友A)她们夫妻俩家事乱七八糟,都过去几年了,我也不想八卦。我的行为确实不对,对你造成困扰,按照你说的去做,尽快解决这个事情。” 在李某玲多番解释后,任女士要求李某玲将其准备好的保证书打印出来签字画押,并在冒充的抖音和微信账号发布,最后注销账号。 盗用者写完保证书 继续搬运照片注册新账号 红星新闻记者获得了李某玲签署保证书时的签字画押视频,以及保证书原件的照片。其中李某玲承认自2018年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和抖音等网络平台,盗用任女士的姓名、照片、生活经历等个人身份信息,伪造身份与他人进行网络交友、恋爱甚至涉及经济往来,对任女士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李某玲现已深刻认识到上述行为的违法性、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并对此表示万分悔恨和歉意。向任女士及其家人郑重保证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自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立即并永久停止使用任女士的任何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照片、视频、人生经历等);立即、无条件地删除所有存储在各类设备、网络平台及云端的涉及任女士个人信息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文字记录等),并于2025年8月24日前向任女士提供其已删除完成的清晰录屏或经认可的其他有效凭证;永不再犯,保证今后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都绝不再次实施任何侵犯任女士合法权益的行为。红星新闻记者获得了双方的通话记录。“(保证书)抖音可以不发吗?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很小,那(假冒的)东西我已经都删掉了。”通话中李某玲表示,自己在安徽黄山经营电子烟的实体店,如果将保证书公布,肯定会影响自己的生意。她家中还有老年痴呆的母亲,如果公布出去家里面又会争吵出现矛盾。 任女士坚持要求对方公开道歉,此后的沟通中,双方因为公开保证书的问题僵持不下。最终,李某玲只注销了冒充身份的抖音账号,并未在上面发布要求公开的保证书。对于其中一个冒充身份的微信号,李某玲说因为注册了游戏账号,在上面充值了大量金额无法转移,因此不能注销,并表示以后不用此微信号。 任女士说,李某玲不仅没在假冒的抖音账号发布保证书,就连微信也是先把好友删除了,再发布的道歉信。部分参与帮助任女士的好心人曾添加过李某玲冒充任女士身份的微信账号,发现在账号的朋友圈看不到保证书的内容,随后查看发现已被删除好友,遂将此信息反馈给任女士。任女士还发现李某玲写完保证书,又保存了她大量的生活照片,继续冒用她的身份注册新的微信账号。 李某玲承认盗用身份与他人网恋 但称未行骗和插足别人婚姻 9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李某玲,在电话中她承认使用任女士照片、冒充虚假身份的事实。“一开始可能觉得好玩,但是我也不是天天发出来,而且也给她道歉过。”李某玲称自己盗用任女士照片的时间并不长,实际上也就是从2020年左右开始,“大概是2024年、2025年发得比较多,之前发得比较少。”  任女士的账号 李某玲说,盗用照片冒充身份的事情她自始至终没有狡辩过,但任女士不能仅凭其他人的几张截图就说她插足别人的婚姻、导致别人离婚,这是不实消息。“纯属造谣。我这边已经报警,警方现在还没有立案。” 关于在冒充身份的微信号上发布保证书一事,李某玲称其中一个账号本来就没有微信好友,另外一个微信号只有三十几个人,任女士让她发布的时候,并没有说好友不可以删除。李某玲说,删除好友是她自己的自由并不违法,在发布那封保证书之前之后她都删除了。 而对于在签署完保证书之后注册新的微信号继续冒用任女士身份一事,李某玲解释是因为她所在的微信群内有人在对她进行造谣,她就再次使用任女士的照片假冒身份,添加了造谣人的微信。“找出那个造谣者之后,我的朋友圈就删掉了,后面就没有发过任女士的任何东西。” 对于自己当初签署的那份保证书,李某玲说,她已经给律师看过了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因为保证书是在她被任女士威胁的情况下写的,律师看过后告知李某玲说保证书是无效的。 李某玲告诉记者,她是做实体店生意的,她没有用任女士的身份售卖过电子烟或者行骗,她自己工作的微信和公众号也没有发布过任女士的任何信息,任女士可以在平台发布李某玲侵犯她肖像权的事情,但是不能说她插足别人婚姻和诈骗。 在通话的最后,李某玲说:“我也是在等公安通知,如果说(任女士发布不实信息)可以立案的话,那应该就是走刑事的诽谤罪。(我侵犯)任女士肖像权的事,毕竟是属于民事纠纷,但是诽谤罪的话就属于刑事立案了。” 律师分析: 侵犯公民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李某玲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主要在于她虽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但未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根据报道,李某玲冒用任女士照片和视频创建虚假身份,与他人网恋,但未出现骗取钱财等涉嫌犯罪的情况。虽然她的行为侵犯了任女士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但并不符合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 赵良善建议,当公众遭遇冒用身份时,尽可能收集与冒用行为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账号信息、照片等,以便在需要时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涉及金融账户等,应及时联系银行、征信机构等,冻结相关账户或申请异议登记,防止财产损失和信用受损。与此同时,应当及时选择向警方报案处理。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认为,从刑法相关规定来看,像冒名顶替罪,要求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等,李某玲的行为并不在此列 。用他人照片网恋,也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没有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他人权益等后果,也没有用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以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肖像权等民事权益,属于民事纠纷。 普通人遇到身份被冒用的情况,首先要赶紧收集证据,接着向涉及的社交平台反映,及时报警,就算当时不能立案,报警记录也很重要,后续如果发现新情况,警方也能接着调查。要是因为身份被冒用,导致自己有经济损失,像名誉受损影响工作机会,或者产生了为维权花费的费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冒用者,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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