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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镇平县一名7岁男童从一小区高层平台坠楼身亡。事发前,他在小区外一家文具店里拿了一个几块钱的奥特曼玩具,藏在衣服里想带走,老板发现后斥责了他。 据红星新闻消息,12月15日,男童的父亲孙先生表示,孩子是11月21日出的事。那天,孙先生和妻子都有事外出了,孩子由爷爷奶奶照顾。根据监控,孩子事发当天晚上6点24分离开家,在小区里的儿童乐园玩了一会儿,随后走进了小区附近的文具店,在里面逗留了约9分钟。孩子准备离开文具店时,老板拉住他,打开他的衣服拉链,看到里面有个奥特曼玩具,随之对孩子进行斥责,说要报警抓他。孩子放下玩具,从文具店出来后,径直上了小区一栋单元楼的楼顶,于当晚6点47分坠楼。接处警登记表显示,孩子于11月21日当晚坠亡,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较大的关注和讨论,部分网友认为,文具店的老板没有错,但也有人表示,文具店老板应承担次要责任。  △部分网友对此事件的讨论。网络截图 12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 陈平凡表示,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文具店老板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存在过错的可能性较低,但并非完全没有争议。 陈平凡认为,店主在发现儿童疑似偷拿物品后进行斥责、警告要报警,这属于一种制止不法侵害、维护自身财产权的常见方式,通常不构成违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要求行为直接、必然地导致了损害结果。从“斥责”到“坠楼”之间,男童的个人行为(自行上楼顶)是一个介入因素,可能中断原有的因果关系链。这使得要证明店主能预见到如此严重的后果,存在很大难度。警方调查后出具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也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如果家属要追究文具店老板侵权责任,关键在于证明其“斥责”行为存在过错,并且该行为与男童坠楼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法院关于侵权案件的举证要求,应重点收集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相关证据。  警方出具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此前红星新闻报道,孙先生向记者表示,孩子性格开朗,会逗他爷爷开心。孩子6岁的时候,其爷爷腿部做手术,他抢着去医院看爷爷,问爷爷疼不疼,是个贴心懂事的小孩。平时孩子去店里买东西,都是爷爷帮他付款。孙先生认为,玩具的钱,老板向孩子爷爷索要即可,“不应该对孩子说那么重的话”。 12月15日,涉事文具店老板表示,男孩走进店里时,他正在门外吃饭。发现孩子偷拿了玩具,他就抓住男孩,责备了几句,说:“等一下叫警察叔叔过来问你。”男孩离开文具店时没有哭闹,因此他没注意孩子后来的去向。 镇平县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显示,11月29日,警方对男孩家长报称的文具店老板“威胁人身安全”案行政立案调查。12月1日,警方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为该案中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被侵害人有异议,拒绝在《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上签字。 孙先生表示,目前,他已计划走法律诉讼程序。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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