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镇口的公路边,一栋两层楼房的一楼有两间房,其中一间挂着“×××一条龙服务”横幅,上面还留有联系电话。门口还有一个水泥坝子。 这是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村民杨某的自建房,所谓的“一条龙”服务,其实就是治丧服务。杨某自称,他这套房专门用来租给他人设灵堂,已有好几年时间。每次收取1200元左右费用,包含用水用电。生意不算好,一年不超过10次。
 杨某的自建房(左)临近马路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摄 最近有群众反映,杨某把自家自建房出租给他人开设灵堂,其间做法事、放鞭炮、烧纸钱,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秩序。 9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贡市贡井区民政局相关股室了解到,已责令杨某停止经营性治丧活动,如果再发现其继续开展这类活动,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村民将自建房租给他人设灵堂 被投诉扰民、有安全隐患 不久前,有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五宝村十组杨姓村民,把自家自建房出租给他人开设灵堂,其间做法事、放鞭炮、烧纸钱,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秩序。该网民还称,这一情况已持续多年。 9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五宝镇实地走访。当地居民介绍,镇里有两个地方可以办丧事,一个在派出所旁边,一个便是杨某这套房子。“杨某这家干了好几年,因为场地宽敞,感觉生意更好。”租房办丧事的,有的是长期在外务工、家里老房子废弃了,老人去世后希望“落叶归根”;还有少数场镇居民。 唐先生的家紧挨着杨某家,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杨某在乡下还有老房子,在场镇上经营着一家开锁铺,这栋自建房专门用来租给别人摆灵堂、办丧事。 杨某跟唐先生算得上是亲戚,但杨某把房子租给别人办丧事,唐先生认为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双方还因此闹得不愉快。 唐先生直言,当地办丧事,一般是3天,其中半天会做法事,鞭炮声、敲锣声不断。虽然不会吵到很晚,但还是会影响邻居正常休息。其次,办丧事期间,许多来治丧的亲友把车辆沿路停放,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附近的一家建筑材料企业负责人表示认同。因为,该企业经常有大型车辆进出,但凡遇到有人租赁杨某的自建房来办丧事,车辆停放多了,便会对企业车辆的进出带来一定影响。 据唐先生了解,杨某并没有合法手续,是私自设立的治丧场所。 不过,也有居民觉得影响不大。杨某房屋对面的住户黄先生坦言,不会觉得被打扰或被影响了,偶尔会有一些吵闹,但都不会持续太久或太晚。加上别人是办丧事,从情感角度还是能够理解和包容的。  杨某的自建房被出租办丧事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摄 记者走访: 租金1200元左右,现已暂停租赁 杨某对外租赁办丧事的自建房位于五宝村十组,刚好在五宝镇场镇口的公路边。9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栋两层的砖混楼房,占地面积估约八九十平方米,门外有一块水泥坝子,旁边是一块堆放碎石的场地。 一楼有两间房,用卷帘门锁着。左侧一间屋檐处挂着“×××一条龙服务”的横幅;右侧一间屋檐处挂着“拜哥专业开锁”的横幅。二楼有三扇窗户,没有窗帘,看不出有人长期居住的痕迹。 在距离杨某家的自建房大约1公里远的地方,是当地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治丧点,门前挂着“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五宝社区集中治丧点”的牌匾。房主龙女士坦言,该治丧点是养老院的刘老板办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她租房给对方,收取一定租金。不过,这里目前已经停业一年多了。 据受访群众介绍,杨某的场地租赁给他人办丧事设灵堂,多则每月三四次,少的时候每月一两次,有时甚至每月一次也没有。 记者致电杨某咨询租赁场地治丧事宜,杨某称,收费标准为两天半时间,1200元左右。但由于遭到举报,现在无法对外租赁开展治丧活动。至于何时还能对外租赁,他也不清楚。  当地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治丧点处于停业状态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摄 相关部门回应: 存在扰民行为,责令停止经营 针对此事,9月4日,自贡市贡井区民政局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作出公开回复:贡井区民政局立即会同五宝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情况调查。经调查,五宝镇五宝村十组村民杨某,日常在镇场口摆摊补鞋为生,常租用自建房给有需求治丧的丧属提供有偿服务,从中收取一定的场地费,治丧过程中开灵、做道场等迷信活动存在扰民行为。9月2日,五宝镇相关工作人员已责令并当面告知杨某,不能再利用该自建房屋开展经营性治丧活动。 9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贡井区民政局相关股室了解到,对于杨某的行为,目前责令停止经营性治丧活动,如果再次发现其继续开展这类活动,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杨某现年55岁,此前在镇上经营补鞋生意,现在经营开锁配钥匙。杨某自称,他这栋自建房专门用来租给他人设灵堂,已经有好几年时间。每次收取1200元左右的费用,包含用水用电。经营至今,生意不好,一年出租不超过10次。对于扰民的情况,他说,其他邻居都没有意见,唯独有一户不满意,所以举报了他。 不过,对于相关部门的“叫停”,杨某表示认可。 律师说法: 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依法应取缔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认为,民政部《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供除遗体火化以外的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防腐、整容等殡仪服务的殡葬设施,都被称做殡仪服务站。同时,不直接冠以殡仪服务站名称,但提供殡仪服务站服务项目的,参照本办法管理。该事件中,杨某将自建房出租给他人开设灵堂、期间做法事等,应参照《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予以管理。殡仪站需经属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并在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安全生产等方面接受民政部门监管。 张柄尧表示,《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4月1日实施,办法明确建设殡仪服务站,是弥补火葬区殡仪馆服务半径过大,土葬改革区殡仪服务设施不足的具体措施。殡仪服务站的建设,需统筹考量本行政区域内群众治丧需求。此事件中的“殡仪服务站点”长期存在,是否属于区域内治丧需求没得到有效满足等,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疏堵结合,充分予以考量。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未经批准把自建房屋租给他人摆灵堂收费实际就属于擅自兴建殡仪服务站从事营业活动,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果无证经营,又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对于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依法应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无照经营行为,则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以责令停止经营、查封扣押相关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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