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您了尹法官!困扰了我们专合社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这下可以安安心心谋发展了!”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法官尹红梅收到一面写有“为民生福祉公平公正 为民营发展保驾护航”的锦旗。这锦旗背后,是一场历时数月、横跨十年劳务关系纠纷圆满化解的故事。 法官收到锦旗 对簿公堂起了纷争 双方分歧在原告身份归属 3月底,贡井法院龙潭法庭受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案件,原告曾在被告专业合作社从事畜禽养殖、配送服务等工作长达10余年。2024年,因身患疾病难以胜任工作,他选择离开专合社。 此后,原告向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专合社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原告系被告专合社成员,于2024年9月裁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由于原告对法律程序了解不足,误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提交至贡井法院。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定需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原告的申请因不符合管辖规定未被受理,进而延误了诉讼时效。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原告愤怒指责:“我敢保证,我绝对没有签过什么专合社成员的字,你竟然伪造证据,说我是专合社的成员,这个案子,我誓死要跟你打到底!” 被告方也毫不退让:“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你就是专合社成员,发给你的钱也是分配的红利,你既然不依不饶要打官司,那就不要怪我们不讲往日情谊了!” 查明事实找出症结 原被告并非劳动关系 秉持着查明案件事实、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法官尹红梅将案件焦点锁定在“原告是否为被告专业合作社成员”这一关键问题上,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为此,尹红梅带领团队前往贡井区行政审批与营商环境局,仔细调阅被告专合社成立及变更时的章程及决议原件,最终发现存档原件上确有原告的签名。 为进一步厘清事实,法院通知原告到贡井区行政审批与营商环境局当面辨认字迹。面对确凿证据,原告愤怒的情绪逐渐平息,坦言:“这确实是我的字迹,时间久了可能也搞忘了。但我在专合社任劳任怨了10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现在体弱多病,于情于理专合社都应该给我个说法!” 尹红梅法官耐心劝导:“你先不要着急,既然确认是你本人的签名,就应当认定你为专合社成员,如果你放弃按照劳动关系要求主张相关权利,法院可以做做被告方的工作,看能不能适当给予你一些补偿。”在法官的安抚下,原告同意尝试协商解决。 倾力调解促成和解 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1.2万元 随后,尹红梅主动联系专合社法定代表人,积极推动双方和解。专合社法定代表人表示:“其实原告当初还是专合社决策小组一员,也为专合社发展作出了贡献的,现在我们专合社也还有100多名成员,要带领大家谋求发展、共同致富,说实话经济压力还是挺大的,所以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愿意补偿一部分钱,希望他能够照顾好身体。” 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原告主动放弃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请,被告自愿一次性支付原告困难补助12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场剑拔弩张的劳务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握手言和,衷心表达了对法官勤勉敬业工作作风的赞誉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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