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修车费,我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让他还钱!” 6月10日晚,荣县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举报人张某某反映称,被执行人毕某某逾期未支付修车欠款,且态度较为恶劣,其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拒不履行,故请求法院出警处理。
案件详情
张某某系荣县某汽车修理店经营者,毕某某长期在该店修理车辆,因此产生1万余元汽车修理费用未支付,经张某某多次催收未果,引发诉讼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督促履行,毕某某仍以修车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履行。因毕某某系出租车司机,行踪难以固定,又拒不主动履行,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转机
在接到毕某某行踪举报电话后,“执行110”团队迅速出警,在毕某某居住地将其拘传至法院。毕某某与张某某在调解室各执己见,争执不下,张某某认为毕某某有能力履行债务故意不履行,心中愤懑;毕某某则认为张某某未尽心尽力为其修缮车辆,修理费还有待商榷。
面对调解室内剑拔弩张的局面,执行法官迅速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开展情绪疏导工作。待现场氛围缓和后,法官向被执行人毕某某严肃阐明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行为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明确警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2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毕某某现场支付张某某修理费3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该案件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行动,“执行110”迅速出击,因案施策,灵活化解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示了执行的速度、力度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