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十点27分左右旭阳药业红绿灯路口大货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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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问政四川反映“荣县旭阳药业红绿灯路口大货车逆行”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经查,2026年5月10日10时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湘FEC3**的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348国道荣县观斗山路段时,采取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调取“348国道-旭阳药业路口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录像资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某于2026年5月17日接受调查,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刘某作出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处罚。
荣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0日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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