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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凌晨,市民王先生驾车行驶至胜山西路时,突然听到车外“砰”的一声响。他与朋友立即下车查看,只见一名男子倒在地上。
男子故技重施。 “手伤了,手机也坏了,你看怎么办吧!”对方态度强硬,不断施压要求赔偿。王先生最终选择“私了”,向对方支付了1550元。 事后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当时车速并不快,对方怎么会伤得那么重?而且受伤后既不要求去医院,却反复索要赔偿。 5月4日,怀疑遭遇“碰瓷”的王先生到阳明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及事发周边公共视频,发现该男子在王先生车辆靠近时故意向车辆倚靠,随后顺势倒地。
现场回放。 “这不是交通事故,是典型的碰瓷诈骗。”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陈某。经查,陈某此前已有多次同类前科。4月29日,他刚因碰瓷被慈溪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期满释放后仅4天,又流窜至余姚市阳明街道再次作案。
男子被抓。 5月6日下午,民警在嘉兴桐乡某酒店内将陈某抓获。到案后,陈某供认不讳:“我就是想弄点‘生活费’,所以又想到了碰瓷这个办法。”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天。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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