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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杂谈] 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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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荣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引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进荣县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窗口期;也是消防站伍体制改革后,我县“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与消防安全治理格局铺底迎新的攻坚时期。

消防事业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公共服务事业之一,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使命。而我县有总户数22.22万户,其中,乡村14.86万户,城镇7.36万户。总人口65.99万人。且地域较广(占自贡市总面积36.6%)、森林面积广(森林面积98.4万亩,森林覆盖率43.4%)、水域丰富(荣县境内有河流18条,总长度476.5公里。各类水利工程储水3.7亿方,其中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108座、山坪塘8874口),道路复杂(全县公路总里程1788.71公里,内宜高速公路等3条高速路途经荣县),长期面临严峻的城乡、森林火灾形势,以及复杂的抗洪抢险、交通事故处置等“全灾种”综合救援态势。规划好《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助力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提速提质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等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结合全县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后我县第一个消防工作五年规划,是指导全县未来五年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匹配消防改革举措、审批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情况概述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行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消防安全责任逐步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火灾防控与综合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消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火灾总体态势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全县城乡领域共发生火灾333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约200余万元。各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火灾起数、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持续下降,城乡领域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维持了社会面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

——消防力量体系日臻完善。“十三五”期间,荣县提出了打造“一核心、五片区、一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构想,即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荣县二佛街消防救援站负责全县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为核心。以长山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双石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玉章农文旅复合发展片区,新桥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越溪河现代农业发展片区火灾扑救为补充的应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双古镇与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正在筹建中(双古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部分区域、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沙溪河粮经复合发展片区,荣县城区为中部城乡融合发展片区)。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国务院、省、市相继出台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荣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也已出台,但落实仍有差距。消防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至今未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专项考核(只是属于安全工作的子项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该实施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有明确规定,但是在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镇街在抓消防安全工作仍然停留在开会发文的阶段,对整体规划、经费保障、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清不楚,在思想上始终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对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自身职责不清楚,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无法长期保持完整好用,重点岗位员工对自身消防责任、单位火灾危险性、人员疏散途径及方法、消防器材运用等方面能力弱化,在关键时候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力量和队伍建设发展滞后。一是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区每5-7平方公里应建一个消防站,荣县城区至少建立2个消防站,现阶段只有1个消防站;二是根据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全国重点镇应建立专职消防救援站,我县已建成长山镇、新桥镇、双石镇3个片区专职消防救援站,乐德镇一直未建成专职消防救援站;三是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为农村片区,由长山镇、双古镇、观山镇、来牟镇、铁厂镇5个镇构成,片区面积379.41平方公里,占荣县总面积的23.6%,人口数量为7.7万人,拥有省级森林公园--高石梯森林公园,森林资源丰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较多,火灾扑救、森林火灾、防洪及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任务繁重。双古镇、观山镇、来牟镇、铁厂镇4个镇距离中心镇长山镇距离平均20公里左右,应急救援力量从中心镇到达时间平均30分钟以上,若到达边缘地区时间更长,该片区仅有长山镇专职消防救援站,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和火灾扑救。

——火灾防控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城区、镇街的棚户区老旧房子如西门片区、两河四岸等部分地方存在防火分隔和间距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严重缺配、电线老化及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发生火灾后十分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二是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老旧小区现阶段无物业公司管理,甚至部分小区连自治的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日常管理放任自流。大部分小区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虽长期开展消防车疏散通道专项整治,但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依然较为普遍。三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进度缓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中的讲话作为消防事业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十五条措施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公共消防资源均等化原则,着力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和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全县消防事业实现稳步发展,保持全县火灾态势长期平稳。

第二节 发展原则

深刻把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深刻领悟荣县的战略格局与发展定位,深刻认识全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客观事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消防治理与管控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革故鼎新。坚持党对消防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完善消防相关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充分顺应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消防执法改革趋势,坚决破除原有消防责任主体倒置的发展桎梏。

——坚持防救相宜,深入群众。正确把握防火、灭火在不同空间时间的主导规律,始终扣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根本出发点,构建防、灭一体的消防事业体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消防工作始终,紧紧地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筑牢火灾防控和消防救援的人民防线。

——坚持合理统筹,适度超前。统筹城乡、森林消防一体化进程,形成城镇、森林区域分治,乡村等过渡地区共治的消防治理大局。立足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框架,主动匹配乡镇区划改革步伐,合理优化消防布局与基础设施规划,强化系统性、针对性的消防风险评估工作,以长远眼光进行规划,以地方发展实际为基准,确保经济适用、定位精准,为全县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保障。

——坚持分区施策,渐进部署。依托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区、镇街集中区、居户零散区等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人文素养、消防建设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过渡,提出符合区域实情的消防发展策略。

——坚持协调发展,科技先行。依托大数据、物联网新兴技术,强化区域间、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互通,探索区域消防工作议事机制,推动消防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强数据的采集与应用,把科技创新、科研应用作为提升社会消防安全防控水平的重要基础手段,为实现消防管控动态化、隐患整治效率化、灾情评估精准化、灾害处置科学化、队伍建设正规化、后勤保障模块化等提供不竭发展动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消防事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匹配发展,消防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边界进一步厘清,源头治理初见成效,全民消防素养得到显著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随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火灾总量、亡人火灾得到最大限度控制。

——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火灾总数每年下降3%-5%,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严密周到的管理体系,严格规范的责任体系,完善有力的执法体系,深入有效的宣传体系。严格落实《荣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强化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摸底、补配与维修工作,实现待建消火栓数量清零、已建消火栓全部完好;强化各类消防站建设,实现城镇区域15分钟、镇街区域30分钟、森林山地区域2小时的队站覆盖网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消防安全防控体系主要包括制度规范、责任落实、监督管理、行业与社会面的指引等方面内容,是防灾工作的基础性架构,也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首要建设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一)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荣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县级政府城乡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消防安全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形成定期消防安全议事机制,建立政府业务级消防安全常态横向沟通平台。

(二)厘清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消防、公安、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间职责边界,落实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工作机制与信息内容,解决政务信息平台的接口壁垒,实现视频、执法等信息的共享互通,及时发现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推动执法成效走深走实。

(三)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基层单位人员消防执法权责,推动消防安全纳入村组、社区综合安全管控范围,精准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强化源头管控。依托村组乡贤、志愿者、社区组织等,加强末端消防安全管理,扩大村组兼职消防网格员规模,配齐配强社区专职网格员,鼓励掌握组织疏散、灾害通报、日常宣传、简易医疗处置等多方面救援处置能力,激发基层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力,提升消防安全基层组织动员能力。

(四)推动落实场所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大型综合体、集团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鼓励生产、仓储性企业对选址与产业链建设寻求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指导。推动各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加大自我监督巡查力度,建立企业单位消防风险重点清单,针对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预案演练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城市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宗教区等消防安全重点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机制。

(五)构建消防安全事中共管格局。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森林、镇街村落、电气线路、消防车道、轨道交通等职能综合领域整治力度,加大“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隐患集中区域专项整治与曝光督办力度,整合执法资源,实行联合整治、联合告知、联合认定等刚性执法闭环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其他部门专业领域消防监督力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消防检查计划。

(六)完善消防安全事后追责机制。对涉及本领域消防安全认定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服务主体,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函告相关责任部门等方式,加大联合惩处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主体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执法严肃性、客观性、可追溯性;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健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和追责机制,建立内部督办机制和外部通报机制,由县政府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畅通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渠道。

二、优化消防行业生态

(七)优化消防执法服务与职业规范水平。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纳入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上线,简化事前监管流程,放宽准入市场限制,合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提高服务效率。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交流制度,规范执法队伍人员管理与装备配备,严格落实消防从业人员及近亲属与行业协会、企业中介、工程服务、产品技术等利益相关面的脱钩、回避、从业限制制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督促各相关社会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鉴定,到2025年,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100%取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有效落实,完善消防人员职业规范。

(八)完善消防信用信息体系。将消防安全纳入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贷款理赔、招标投标、出行限制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传统与新媒体媒介,加大集中曝光、跟踪报道等舆论监督力度。

三、沉淀消防安全文化

(九)强化消防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完成荣县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成荣县消防宣传车的购买。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通过表彰报道、科普活动、“119”消防宣传日等正面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宣传职责,结合新媒体传播方式,充分利用政府官方主流媒体影响力,提高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元素曝光度,定期举办“119消防奖”评选,吸引全体公民认同消防、参与消防、维护消防。司法、教体、人力资源、科经等部门将城乡、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合并纳入普法教育、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加大中小学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学时数量,优化林区人员、重点单位消防培训内容,强化对重点岗位员工、中小型企业人群、个体生产户、农村群体的定向消防培训,加强行为后果意识、用火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基础防火灭火技能、自救互救能力培训,提升个体行为自我约束能力。

(十)增强公民消防事业发展获得感。完善表彰奖励制度,鼓励支持创作高质量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和摄影作品,创办消防安全示范单位等奖项,鼓励企业、个人参与消防安全建设,从事消防安全行业。团县委牵头成立青年消防志愿者队伍,针对留守老人儿童、老旧小区居民、镇街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靶向宣传,引导建立良好消防安全习惯,以规劝代替号召,以“一对一”引导代替“广而告之”呼吁,形成进步鼓励机制,推动消防安全意识走深走实,提升志愿者与被引导人群的参与成就感。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制度,扩大奖励公开覆盖范围,健全消防意见反馈机制,创建消防论坛与社会消防沟通平台,充分吸纳消防行业、学术、社会消防意见,推动营造全民自觉防控、督促防控的良性氛围。

第二节 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

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主要包括指挥调度、人员编配、能力建设、队伍保障、救援保障等灾害处置工作,是救灾环节的制度性保障,为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足够消防安全保障力量,是提高政府基层治理辐射能力的重要抓手,事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

四、提升综合救援能力

(十一)构建一体化救援职责体系。建成以国家综合救援队伍作主力,城镇专职消防救援站、镇街消防站补薄弱,志愿、微型消防站清盲点,专业队伍重攻坚的城乡、森林一体化消防力量覆盖架构。衔接各类消防救援城乡、森林火灾职责,拓展城市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等城乡消防救援力量森林火灾扑救职能;新建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双古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条件有限的一般镇街依托警务队伍、青壮年人群建立志愿消防站,履行火灾扑救职责,形成镇街消防“重点或一般”两级力量架构。实现“一专多能”,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减轻财政负担。

(十二)构建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结合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加快现代化应急指挥模式与消防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合各部门现有的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大应急指挥平台,建立资源统一配置、部门统一协调、力量统一指挥的快速应对机制,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具有荣县特色的现代化消防指挥调度体系。

(十三)加强常规备勤力量与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完善专业队伍行动机制,结合专业队伍布局与定位,发挥重大灾害处置“尖刀”作用。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能力培养体系,完善能力评估体系,加强指挥队伍、教官队伍、专业骨干的培养工作,加强消防救援人员尤其是基层队站人员对致灾因子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动态研判能力,加强知识与体、技能的融合运用,加强战例总结与经验归纳能力。

(十四)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荣县“一核心、五片区、一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体系,即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荣县二佛街消防站负责全县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为核心;以现有长山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的双古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双石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玉章农文旅复合发展片区,新桥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越溪河现代农业发展片区, 旭阳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中部城乡融合发展片区,新建的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沙溪河粮经复合发展片区火灾扑救为片区的应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以大佛文化旅游景区、玉章故里文化旅游景区小型消防站为补充,负责荣县“4A”级景区及全国重点文物单位的火灾扑救。

(十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依据救援职责体系与分区发展策略,强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志愿消防站人员编制保障,完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志愿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形成专职消防救援站编制数量增长机制,鼓励扶持重点单位、企业组建企业消防站。加强训练指导,提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志愿消防站城乡与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提高微型消防站的前期火灾处置能力,加强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备案与评估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

五、完善综合救援保障

(十六)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依据《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结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立法工作,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入学、入职优待金、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重点解决好消防救援人员落户、工资、医疗、保险、家属随队、退休待遇、学历认证等难题,做好国家队、专职消防救援站、文员队伍的改革配套与保障落实工作。

(十七)强化医疗能力与健康保障。加强基层队站医疗救护建设与职业健康保障工作,卫健部门要做好培训指导与健康跟踪工作,开展卫生员与运动健康培训,到2025年,全县每个消防救援站(含专职消防救援站)至少有4名消防员具备清创包扎、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基础医疗救护能力,1人满足运动健康与营养指导能力。

第三节 消防基础建设

消防基础建设涉及消防规划与安全布局、水源设施建设、队站设计建设、多种消防救援队伍硬件实力保障等内容,是消防防火、灭火实力的根本体现,也是消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与重要投资部分。

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划

(十八)落实消防规划分工责任。发展改革、公安、应急、自然资源、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要综合考虑消防规划工作,将消防规划需求融入供水、通信、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对外交通、道路广场、绿地、水域和其他用地规划建设中,确保消防规划内容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同步达标建设。

(十九)推进消防水源建设。结合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优化城乡供水、天然水源采水等消防水源体系,升级市政消防管网布置架构,将枝状的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城镇给水管网列入改造计划,加强市政供水管网与单位内部供水管网规范一体化建设,提高全县范围内消火栓的覆盖率,加强消防栓维护保养工作。推动消防码头(至2025年建成3座取水码头,优先在旭阳镇、长山镇、新桥镇分别建设1座取水码头)、消防水池等天然水源配套设施建设,发挥池塘、水渠、河流作为消防水源的重要作用。

(二十)加强消防安全关联设施建设改造。衔接全县路网规划,重点满足镇街、小区、企业单位内部等消防车道宽度、坡度、承载力、车辆回场建设要求,打通镇街、林区断头路,对不满足标准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隐患点完成应急道路覆盖。加强镇街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文物古建筑电气线路改造,推动生产领域老旧管道仓储、临退运输设施、淘汰工艺升级改造。

七、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二十一)推进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依据建标152-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我县特点,开展装备达标建设,按备份数量配备充足,满足灭火、举高、专勤、保障车辆分区比例,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森林草原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登高平台、云梯、举高喷射、高空破拆、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高风压排烟、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消防车辆装备以及侦察(灭火)机器人、搜救定位、无人机、远距侦检、通信联络等灭火攻坚装备配备。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和“一主一备一训练”原则,配齐配强各专业救援队专业化车辆、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至2025年荣县配备一台大功率水罐消防车、一台运兵车。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内容统筹推进。定期召开部门规划实施协调会,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进度严格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规划建设任务分工,主动衔接消防规划内容,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曝光与通报问责,对任务不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对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督办,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推动规划落实。

第二节 规划跟踪

各级政府要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年度、中期、总结评估,加强重大项目的动态监管并进行针对性评估鉴定,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范围、任务目标、重点工程进行优化调整,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区、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到位,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内容的衔接与呼应,确保规划与规划内容间不冲突、互补充,形成主动作为、共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要加强对本规划的宣传,引导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和专职消防救援站保障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整合优化资源,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消防安全投入环境,促进社会消防治理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中央、地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消防安全防控、消防一体化救援保障体系、公共消防站、消防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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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进荣县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窗口期;也是消防站伍体制改革后,我县“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与消防安全治理格局铺底迎新的攻坚时期。

消防事业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公共服务事业之一,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使命。而我县有总户数22.22万户,其中,乡村14.86万户,城镇7.36万户。总人口65.99万人。且地域较广(占自贡市总面积36.6%)、森林面积广(森林面积98.4万亩,森林覆盖率43.4%)、水域丰富(荣县境内有河流18条,总长度476.5公里。各类水利工程储水3.7亿方,其中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108座、山坪塘8874口),道路复杂(全县公路总里程1788.71公里,内宜高速公路等3条高速路途经荣县),长期面临严峻的城乡、森林火灾形势,以及复杂的抗洪抢险、交通事故处置等“全灾种”综合救援态势。规划好《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助力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提速提质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等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结合全县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后我县第一个消防工作五年规划,是指导全县未来五年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匹配消防改革举措、审批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情况概述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行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消防安全责任逐步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火灾防控与综合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消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火灾总体态势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全县城乡领域共发生火灾333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约200余万元。各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火灾起数、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持续下降,城乡领域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维持了社会面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

——消防力量体系日臻完善。“十三五”期间,荣县提出了打造“一核心、五片区、一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构想,即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荣县二佛街消防救援站负责全县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为核心。以长山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双石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玉章农文旅复合发展片区,新桥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越溪河现代农业发展片区火灾扑救为补充的应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双古镇与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正在筹建中(双古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部分区域、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沙溪河粮经复合发展片区,荣县城区为中部城乡融合发展片区)。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国务院、省、市相继出台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荣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也已出台,但落实仍有差距。消防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至今未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专项考核(只是属于安全工作的子项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该实施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有明确规定,但是在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镇街在抓消防安全工作仍然停留在开会发文的阶段,对整体规划、经费保障、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清不楚,在思想上始终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对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自身职责不清楚,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无法长期保持完整好用,重点岗位员工对自身消防责任、单位火灾危险性、人员疏散途径及方法、消防器材运用等方面能力弱化,在关键时候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力量和队伍建设发展滞后。一是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区每5-7平方公里应建一个消防站,荣县城区至少建立2个消防站,现阶段只有1个消防站;二是根据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全国重点镇应建立专职消防救援站,我县已建成长山镇、新桥镇、双石镇3个片区专职消防救援站,乐德镇一直未建成专职消防救援站;三是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为农村片区,由长山镇、双古镇、观山镇、来牟镇、铁厂镇5个镇构成,片区面积379.41平方公里,占荣县总面积的23.6%,人口数量为7.7万人,拥有省级森林公园--高石梯森林公园,森林资源丰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较多,火灾扑救、森林火灾、防洪及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任务繁重。双古镇、观山镇、来牟镇、铁厂镇4个镇距离中心镇长山镇距离平均20公里左右,应急救援力量从中心镇到达时间平均30分钟以上,若到达边缘地区时间更长,该片区仅有长山镇专职消防救援站,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和火灾扑救。

——火灾防控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城区、镇街的棚户区老旧房子如西门片区、两河四岸等部分地方存在防火分隔和间距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严重缺配、电线老化及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发生火灾后十分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二是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老旧小区现阶段无物业公司管理,甚至部分小区连自治的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日常管理放任自流。大部分小区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虽长期开展消防车疏散通道专项整治,但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依然较为普遍。三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进度缓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中的讲话作为消防事业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十五条措施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公共消防资源均等化原则,着力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和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全县消防事业实现稳步发展,保持全县火灾态势长期平稳。

第二节 发展原则

深刻把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深刻领悟荣县的战略格局与发展定位,深刻认识全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客观事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消防治理与管控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革故鼎新。坚持党对消防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完善消防相关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充分顺应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消防执法改革趋势,坚决破除原有消防责任主体倒置的发展桎梏。

——坚持防救相宜,深入群众。正确把握防火、灭火在不同空间时间的主导规律,始终扣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根本出发点,构建防、灭一体的消防事业体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消防工作始终,紧紧地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筑牢火灾防控和消防救援的人民防线。

——坚持合理统筹,适度超前。统筹城乡、森林消防一体化进程,形成城镇、森林区域分治,乡村等过渡地区共治的消防治理大局。立足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框架,主动匹配乡镇区划改革步伐,合理优化消防布局与基础设施规划,强化系统性、针对性的消防风险评估工作,以长远眼光进行规划,以地方发展实际为基准,确保经济适用、定位精准,为全县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保障。

——坚持分区施策,渐进部署。依托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区、镇街集中区、居户零散区等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人文素养、消防建设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过渡,提出符合区域实情的消防发展策略。

——坚持协调发展,科技先行。依托大数据、物联网新兴技术,强化区域间、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互通,探索区域消防工作议事机制,推动消防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强数据的采集与应用,把科技创新、科研应用作为提升社会消防安全防控水平的重要基础手段,为实现消防管控动态化、隐患整治效率化、灾情评估精准化、灾害处置科学化、队伍建设正规化、后勤保障模块化等提供不竭发展动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消防事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匹配发展,消防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边界进一步厘清,源头治理初见成效,全民消防素养得到显著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随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火灾总量、亡人火灾得到最大限度控制。

——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火灾总数每年下降3%-5%,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严密周到的管理体系,严格规范的责任体系,完善有力的执法体系,深入有效的宣传体系。严格落实《荣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强化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摸底、补配与维修工作,实现待建消火栓数量清零、已建消火栓全部完好;强化各类消防站建设,实现城镇区域15分钟、镇街区域30分钟、森林山地区域2小时的队站覆盖网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消防安全防控体系主要包括制度规范、责任落实、监督管理、行业与社会面的指引等方面内容,是防灾工作的基础性架构,也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首要建设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一)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荣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县级政府城乡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消防安全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形成定期消防安全议事机制,建立政府业务级消防安全常态横向沟通平台。

(二)厘清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消防、公安、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间职责边界,落实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工作机制与信息内容,解决政务信息平台的接口壁垒,实现视频、执法等信息的共享互通,及时发现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推动执法成效走深走实。

(三)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基层单位人员消防执法权责,推动消防安全纳入村组、社区综合安全管控范围,精准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强化源头管控。依托村组乡贤、志愿者、社区组织等,加强末端消防安全管理,扩大村组兼职消防网格员规模,配齐配强社区专职网格员,鼓励掌握组织疏散、灾害通报、日常宣传、简易医疗处置等多方面救援处置能力,激发基层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力,提升消防安全基层组织动员能力。

(四)推动落实场所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大型综合体、集团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鼓励生产、仓储性企业对选址与产业链建设寻求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指导。推动各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加大自我监督巡查力度,建立企业单位消防风险重点清单,针对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预案演练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城市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宗教区等消防安全重点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机制。

(五)构建消防安全事中共管格局。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森林、镇街村落、电气线路、消防车道、轨道交通等职能综合领域整治力度,加大“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隐患集中区域专项整治与曝光督办力度,整合执法资源,实行联合整治、联合告知、联合认定等刚性执法闭环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其他部门专业领域消防监督力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消防检查计划。

(六)完善消防安全事后追责机制。对涉及本领域消防安全认定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服务主体,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函告相关责任部门等方式,加大联合惩处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主体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执法严肃性、客观性、可追溯性;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健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和追责机制,建立内部督办机制和外部通报机制,由县政府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调查处理,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畅通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渠道。

二、优化消防行业生态

(七)优化消防执法服务与职业规范水平。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纳入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上线,简化事前监管流程,放宽准入市场限制,合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提高服务效率。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交流制度,规范执法队伍人员管理与装备配备,严格落实消防从业人员及近亲属与行业协会、企业中介、工程服务、产品技术等利益相关面的脱钩、回避、从业限制制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督促各相关社会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鉴定,到2025年,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100%取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有效落实,完善消防人员职业规范。

(八)完善消防信用信息体系。将消防安全纳入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贷款理赔、招标投标、出行限制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传统与新媒体媒介,加大集中曝光、跟踪报道等舆论监督力度。

三、沉淀消防安全文化

(九)强化消防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完成荣县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成荣县消防宣传车的购买。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通过表彰报道、科普活动、“119”消防宣传日等正面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宣传职责,结合新媒体传播方式,充分利用政府官方主流媒体影响力,提高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元素曝光度,定期举办“119消防奖”评选,吸引全体公民认同消防、参与消防、维护消防。司法、教体、人力资源、科经等部门将城乡、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合并纳入普法教育、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加大中小学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学时数量,优化林区人员、重点单位消防培训内容,强化对重点岗位员工、中小型企业人群、个体生产户、农村群体的定向消防培训,加强行为后果意识、用火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基础防火灭火技能、自救互救能力培训,提升个体行为自我约束能力。

(十)增强公民消防事业发展获得感。完善表彰奖励制度,鼓励支持创作高质量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和摄影作品,创办消防安全示范单位等奖项,鼓励企业、个人参与消防安全建设,从事消防安全行业。团县委牵头成立青年消防志愿者队伍,针对留守老人儿童、老旧小区居民、镇街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靶向宣传,引导建立良好消防安全习惯,以规劝代替号召,以“一对一”引导代替“广而告之”呼吁,形成进步鼓励机制,推动消防安全意识走深走实,提升志愿者与被引导人群的参与成就感。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制度,扩大奖励公开覆盖范围,健全消防意见反馈机制,创建消防论坛与社会消防沟通平台,充分吸纳消防行业、学术、社会消防意见,推动营造全民自觉防控、督促防控的良性氛围。

第二节 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

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主要包括指挥调度、人员编配、能力建设、队伍保障、救援保障等灾害处置工作,是救灾环节的制度性保障,为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足够消防安全保障力量,是提高政府基层治理辐射能力的重要抓手,事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

四、提升综合救援能力

(十一)构建一体化救援职责体系。建成以国家综合救援队伍作主力,城镇专职消防救援站、镇街消防站补薄弱,志愿、微型消防站清盲点,专业队伍重攻坚的城乡、森林一体化消防力量覆盖架构。衔接各类消防救援城乡、森林火灾职责,拓展城市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等城乡消防救援力量森林火灾扑救职能;新建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双古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条件有限的一般镇街依托警务队伍、青壮年人群建立志愿消防站,履行火灾扑救职责,形成镇街消防“重点或一般”两级力量架构。实现“一专多能”,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减轻财政负担。

(十二)构建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结合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加快现代化应急指挥模式与消防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合各部门现有的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大应急指挥平台,建立资源统一配置、部门统一协调、力量统一指挥的快速应对机制,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具有荣县特色的现代化消防指挥调度体系。

(十三)加强常规备勤力量与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完善专业队伍行动机制,结合专业队伍布局与定位,发挥重大灾害处置“尖刀”作用。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能力培养体系,完善能力评估体系,加强指挥队伍、教官队伍、专业骨干的培养工作,加强消防救援人员尤其是基层队站人员对致灾因子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动态研判能力,加强知识与体、技能的融合运用,加强战例总结与经验归纳能力。

(十四)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荣县“一核心、五片区、一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体系,即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荣县二佛街消防站负责全县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为核心;以现有长山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的双古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西北盐陶茶产业发展片区、双石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玉章农文旅复合发展片区,新桥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越溪河现代农业发展片区, 旭阳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中部城乡融合发展片区,新建的乐德镇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荣县沙溪河粮经复合发展片区火灾扑救为片区的应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以大佛文化旅游景区、玉章故里文化旅游景区小型消防站为补充,负责荣县“4A”级景区及全国重点文物单位的火灾扑救。

(十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依据救援职责体系与分区发展策略,强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志愿消防站人员编制保障,完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志愿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形成专职消防救援站编制数量增长机制,鼓励扶持重点单位、企业组建企业消防站。加强训练指导,提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志愿消防站城乡与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提高微型消防站的前期火灾处置能力,加强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备案与评估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

五、完善综合救援保障

(十六)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依据《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结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立法工作,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入学、入职优待金、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重点解决好消防救援人员落户、工资、医疗、保险、家属随队、退休待遇、学历认证等难题,做好国家队、专职消防救援站、文员队伍的改革配套与保障落实工作。

(十七)强化医疗能力与健康保障。加强基层队站医疗救护建设与职业健康保障工作,卫健部门要做好培训指导与健康跟踪工作,开展卫生员与运动健康培训,到2025年,全县每个消防救援站(含专职消防救援站)至少有4名消防员具备清创包扎、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基础医疗救护能力,1人满足运动健康与营养指导能力。

第三节 消防基础建设

消防基础建设涉及消防规划与安全布局、水源设施建设、队站设计建设、多种消防救援队伍硬件实力保障等内容,是消防防火、灭火实力的根本体现,也是消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与重要投资部分。

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划

(十八)落实消防规划分工责任。发展改革、公安、应急、自然资源、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要综合考虑消防规划工作,将消防规划需求融入供水、通信、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对外交通、道路广场、绿地、水域和其他用地规划建设中,确保消防规划内容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同步达标建设。

(十九)推进消防水源建设。结合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优化城乡供水、天然水源采水等消防水源体系,升级市政消防管网布置架构,将枝状的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城镇给水管网列入改造计划,加强市政供水管网与单位内部供水管网规范一体化建设,提高全县范围内消火栓的覆盖率,加强消防栓维护保养工作。推动消防码头(至2025年建成3座取水码头,优先在旭阳镇、长山镇、新桥镇分别建设1座取水码头)、消防水池等天然水源配套设施建设,发挥池塘、水渠、河流作为消防水源的重要作用。

(二十)加强消防安全关联设施建设改造。衔接全县路网规划,重点满足镇街、小区、企业单位内部等消防车道宽度、坡度、承载力、车辆回场建设要求,打通镇街、林区断头路,对不满足标准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隐患点完成应急道路覆盖。加强镇街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文物古建筑电气线路改造,推动生产领域老旧管道仓储、临退运输设施、淘汰工艺升级改造。

七、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二十一)推进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依据建标152-20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我县特点,开展装备达标建设,按备份数量配备充足,满足灭火、举高、专勤、保障车辆分区比例,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森林草原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登高平台、云梯、举高喷射、高空破拆、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高风压排烟、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消防车辆装备以及侦察(灭火)机器人、搜救定位、无人机、远距侦检、通信联络等灭火攻坚装备配备。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和“一主一备一训练”原则,配齐配强各专业救援队专业化车辆、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至2025年荣县配备一台大功率水罐消防车、一台运兵车。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内容统筹推进。定期召开部门规划实施协调会,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进度严格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规划建设任务分工,主动衔接消防规划内容,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曝光与通报问责,对任务不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对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督办,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推动规划落实。

第二节 规划跟踪

各级政府要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年度、中期、总结评估,加强重大项目的动态监管并进行针对性评估鉴定,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范围、任务目标、重点工程进行优化调整,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区、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到位,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内容的衔接与呼应,确保规划与规划内容间不冲突、互补充,形成主动作为、共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要加强对本规划的宣传,引导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和专职消防救援站保障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整合优化资源,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消防安全投入环境,促进社会消防治理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中央、地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消防安全防控、消防一体化救援保障体系、公共消防站、消防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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