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结果,12月16日起,我市气象条件转差,有连续颗粒物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为有效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经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究,决定于2025年12月1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预警期间,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 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老人、儿童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育体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 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除紧急抢险检修作业外,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气温低于4℃或气候条件不适宜清洗的情况除外)。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纳入保障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求。被纳入保障清单的一经发现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按要求移出保障清单。 移动源减排措施。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脏车、黑烟车辆查处力度。除紧急抢险检修作业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如交通管控措施中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其他减排措施。落实农作物秸秆、落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停止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房屋涂胶喷漆、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和外立面改造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作业。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供稿: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