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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荣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最新国标就电动自行车购买发布如下的警示: 一、认准新国标,注意购买时限 自 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停止生产旧国标电动自行车;2025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 请消费者自2025年12月1日起,务必购买符合新国标(GB 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 二、分清车辆类型,按需合法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时,区分以下易混车型,按需购买。 1.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最高车速≤25km/h,上绿牌,无需驾照; 2.电动轻便摩托车:机动车,最高车速≤50km/h,上蓝牌,需持F/E/D驾照; 3.电动摩托车:机动车,最高车速>50km/h,上黄牌,需持E/D驾照。 提示:若对速度有更高需求,请选择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但必须依法考取相应驾驶证、办理注册登记并购买交强险后方可上路。 三、严禁非法改拼装,安全第一 请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拼装(如解除车速限制、改装电池、加装座椅等)。此类行为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且属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索要凭证,并认准产品合格证。如遇消费纠纷,请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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