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平 近日,北京市民李先生(化名)向极目新闻反映,7月6日下午,他一家正围着生日蛋糕欢庆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现场气氛瞬间凝固——他的爱人在分食好利来“巧果乐园”儿童蛋糕时,突然从嘴里呕出一块拇指盖大小的透明硬塑料片,边缘锋利如刀片。这枚来自蛋糕中间层的异物,不仅让生日聚会草草收场,更让李先生一家接下来的日子如鲠在喉。  消费者称分食蛋糕吃出塑料片 李先生回忆,7月5日,他特意在好利来上地嘉华店预订这款儿童蛋糕,7月6日中午12时到店提货后直接放入冰箱。 “下午分食时,爱人突然从嘴里呕出一块硬东西,清理后发现是边缘锋利的塑料片。”他强调,全家均徒手食用,未使用店内提供的塑料刀叉,且刀具完好无损。   从李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这枚塑料片呈不规则形状,边缘尖锐,在灯光下呈透明状。“那塑料片看着就像比较劣质的一次性包装盒材料,又硬又脆,稍微用力碰一下都担心被划伤。”李先生告诉记者,万幸是成年人吃到,如果孩子误食,后果不堪设想。当天,他立即联系好利来官方客服,因已过下班时间,客服留言称次日由门店联系处理。 店长先承认失误后要求取回异物鉴定 7月7日上午,涉事门店店长主动致电李先生。“他明确承认可能是店内冷加工时,包装材料不慎混入蛋糕中,还道歉说‘确实是我们的问题 ’。”李先生介绍,店长当时提出赔偿两盒半熟芝士,被他拒绝。他要求门店查明异物来源,并按规定赔偿,但当时未提具体金额。 转折点出现在当天下午。李先生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得知可主张原价退款及十倍赔偿后,再次联系店长。这时,店长却突然改口,说异物可能来自原材料供应商,要求取回异物鉴定,赔偿需等结果。 为留存证据,李先生当天向12315平台投诉,并于当晚将异物及剩余蛋糕交予涉事门店,全程录制视频,“店长得知我的投诉后,表示将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处理。” 市监部门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 据李先生介绍,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市场监管所介入此事。他向工作人员提交了照片、视频等全部证据。但一周后,他收到的答复是“现场调查未发现异常,无法对门店进行处罚,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市监所电话里说,没找到直接证据证明异物是在门店加工时混入的。”李先生对此不解:“蛋糕是密封包装,我提货后直接冷藏,异物总不可能自己跑进去吧?” 7月14日,在李先生通过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发声,并@好利来官方及高管后,好利来门店提出赔偿500元充值卡及蛋糕款,但拒绝十倍赔偿。区域经理在电话中承认“店长沟通存在问题”,却坚持“无证据证明异物来自门店”,且无法提供蛋糕制作监控和调查报告。 7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拨打好利来官方客服电话核实情况,客服人员记录情况后表示需向上级汇报后再作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好利来任何回应。在此前的7月15日,好利来官方微博曾私信李先生“具体解决方案以店内为准”,目前依然未就异物来源、调查进展等核心问题作进一步说明。 律师:消费者已举证,商家需证明自身无过错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近期公开投诉发现,有部分网友反映在好利来门店消费遇到产品中混入异物、食品变质导致身体不适等问题,门店仅愿意提供小额补偿或简单的退换货处理。其中,6月17日,河北正定一位消费者在当地好利来门店购买的面包中,也吃出尖锐异物,且该异物划破了口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 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吴源源律师分析:“本案中,消费者已举证蛋糕存在异物,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商家需证明自身无过错。市监部门介入调查后,以‘未发现异常’为由不予处罚,不影响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索赔。” 李先生算了一笔账:蛋糕售价238元,按规定可获赔1000元,但他为维权已耗费20多小时,“时间成本远超赔偿金额”。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从承认到否认,好利来的态度转变比塑料片更伤人。” 目前,李先生仍在等待好利来的正式回应,“我不是非要多少钱,就是想讨个说法:孩子吃的蛋糕,安全底线在哪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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