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读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三、政策类型 惠民
四、适用对象 自然人(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
五、适用期限 长期
经办窗口及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813-8111923
市就业创业中心创业指导科 0813-8108460
自流井区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2618926
贡井区就业局就业创业指导股 0813-3301432
大安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3228584
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创业指导股 0813-3800332
荣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创业指导股 0813-5990060
富顺县就业局创业指导股 0813-7219105
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0813-8225529
信息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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