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政策类型 惠企、利民
三 、适用对象 企业、单位职工
四、适用期限 长期 经办窗口及联系电话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33-8112356 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13-8658986 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13-3306122 大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13-3228576 沿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13-5538398 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13-6106289 富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813-72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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