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民侯先生反映:今年3月,他驾车路过宝山区陆翔路杨南路时,上方施工的一根脚手架突然掉落,他的爱车被擦伤了。从3月份到现在,侯先生多次找施工方沟通赔偿,一直没有结果。车辆的维修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显示,3月3日早上8点多,侯先生驾车行驶到陆翔路杨南路时,上方新建高铁工程的一根脚手架突然掉落,与车辆发生碰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侯先生当即报了警,并找到施工方。  侯先生表示施工负责人当着警察的面讲,让我去修车子,修多少钱,他来负责,他们来付。 侯先生了解到,当时这根脚手架,是中铁十五局在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施工时,不慎落下的。加上施工方之前这番承诺,侯先生也比较放心,就赶紧先去4S店定损修车。最后共修了两处,前保险杠,加上车前门下大杠,修车费用7500元。 不料,等修完车,侯先生再去找施工方时,对方的态度发生了反转:他说这个价格比较高,要向上面负责人反映,因为钱不是他来出,他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那个负责人直接说,这个钱他不付,我说你确定不给,他说确定不给,我说难道是我的责任,他说对的,谁让你出门。我就去交警大队宝山的孙警官,孙警官联系他们,给我反馈过来,说他们也不愿意过来配合。 僵持之下,记者又联系了施工铭牌上的现场负责人沈先生。对方表示,他们主要对车辆的定损部分有分歧。 沈海波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我刚才问了现场的老板,我给老板打过电话,老板说砸伤是一处,修车是两处,以前有些损伤的,他的意思我7500元包含两处修车,我砸坏车责任我承认,但是不是我损坏的车子,你修了你自己承担,不是我来承担,我会积极处理这个事情的。 施工方最终表示愿意就此协商。目前双方商定了一个两方都认可的赔付金额且施工方承诺6月底会一次性赔付。 这个案例也提示大家,类似事件不是简单表态“维修费用全包”就完了,受损方也不应该接受这样的承诺,而是应该双方一起找有资质的单位现场定损,有争议当场解决,没有争议才能进入下一步流程。 来源: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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