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从涉事司机姜某某家属处了解到,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北骑行男孩身亡案”有了新进展。涉事司机亲属透露,他们已收到当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5月23日,姜某某通过其代理律师周兆成在视频中发声:“检察院不起诉我,我没有案底,孩子不受影响。” 周兆成在视频中发声称,“这不仅是姜某某个人命运的反转,更是‘情理法交融’的‘教科书级裁决’。”  姜某某家属称,近期收到了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家属介绍,事发后,他们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如今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终于松了一口气,因经济负担重,姜某某已外出务工。他们也希望经此波折后,家中能尽快恢复平静。  姜某某(右一)和代理律师周兆成 记者从《不起诉决定书》上了解到,被不起诉人姜某出生于1991年。2024年8月11日,他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容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容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9月26日,容城县公安局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2025年1月8日,姜某再次被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该案由容城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后终结,以姜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5年1月6日向容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于1月8日告知姜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认罪认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告知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之后,依法对姜某进行了讯问,听取了姜某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并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2025年2月6日,因案情需要,该院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2月20日,又将案件退回进行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3月20日重新报送。  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姜某不起诉。 据姜某某亲属介绍,姜某文化水平不高,一直在建筑工地从事水电、电焊相关工作。他家中有两个孩子,经济状况比较困难。出事当天,他正是在前往工地的途中遭遇了这起悲剧。事发后,姜某家属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目前,由于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姜某已经外出务工。他们希望这次事件带来的风波能尽快平息,让家庭恢复往日的平静。 此前报道,2024年8月11日清晨,河北容城县的一条道路上,90后司机姜某某驾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对向车道迎来一个骑行小队。骑行过程中,其中一名11岁的男孩突然摔倒。由于事发突然,姜某某躲避不及,车辆碾压到了摔倒的男孩,最终导致男孩不幸离世。事发后,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事经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综合央广网、现代快报、大皖新闻、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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